上海市市级行政单位固定资产报废标准

发布时间:2023-06-28 来源:后勤之星

根据上海市有关部门发布的《上海市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》,上海市市级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报废标准如下:


1. 资产状态:资产可以分为正常使用、非正常使用和待报废三种状态。待报废状态的资产包括已经完成使用寿命、无法正常使用或维修的资产。


2. 使用寿命:按照相关部门发布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标准,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。超过折旧年限的资产可以视为完成使用寿命,并列为待报废状态。


3. 报废程序:行政单位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固定资产报废程序。程序包括编制报废资产清册、申报报废、报废确认和报废清理等环节。报废清理一般包括办理报废手续、回收报废资产、销毁或拍卖报废资产等。


4. 报废标准:具体的报废标准由各市级行政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规定确定。一般情况下,行政单位根据资产的具体状况、使用寿命、维修成本等因素,决定是否报废资产。


需要注意的是,上述信息仅为一般性介绍,具体的报废标准可能因不同的行政单位或政策而有所不同。因此,建议咨询相关行政单位的相关部门或人员,了解具体的固定资产报废标准。www.houqinstar.com 021-51095799了解更多关于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知识信息。